Pete Townshend 是 The Who 的吉他手與主要詞曲創作者,也是搖滾樂史上最具破壞性與創造力的音樂人之一。他重新定義了吉他在搖滾樂中的角色——不是伴奏樂器,而是武器。他發明了 power chord 作為節奏武器,創造了風車式(windmill)揮臂刷弦動作,並意外開啟了砸爛吉他(guitar smashing)的舞台傳統。他同時也是搖滾歌劇(rock opera)的開創者,寫出了《Tommy》和《Quadrophenia》這兩部劃時代的作品。
Pete Dennis Blandford Townshend 1944 年出生於英國倫敦。他的父母都是音樂人——父親 Cliff 是職業薩克斯風手,母親 Betty 是歌手。這種音樂家庭的薰陶讓他從小就接觸各種音樂。1950 年代,他迷上了英國傳統爵士樂(trad jazz)和早期的搖滾樂,尤其是 Elvis Presley 和 Bill Haley 的音樂。
1950 年代末,Townshend 全家搬到了倫敦西部的 Acton,在那裡他結識了未來的 The Who 成員——鼓手 Keith Moon 和主唱 Roger Daltrey。他進入 Ealing Art College 就讀,這所學校的藝術氛圍深刻影響了他的音樂美學——他對搖滾樂的理解不僅僅是音樂,而是一種表演藝術,一種可以打破第四面牆的行動。
1964 年,The Who 以「The High Numbers」之名成軍,之後改名為 The Who。樂團在倫敦的 Marquee Club 和 Railway Hotel 等地演出,逐漸建立名聲。Townshend 的吉他風格在一開始就與眾不同——他不用傳統的 blues-based 語言,而是用 power chord 做為節奏工具,讓吉他在節奏組中扮演主導角色。這在當時的搖滾樂中是革命性的——大部分吉他手還在彈 Chuck Berry 式的節奏,而 Townshend 已經在用純淨的五度音程打造音牆。
1964 年 9 月,The Who 在倫敦的 Railway Hotel 演出。那天場地的天花板非常低,Townshend 在刷和弦的時候,吉他意外撞到了天花板——琴頸斷了,琴身裂開。在台下觀眾的嘲笑聲中,他憤怒地把吉他在舞台上砸爛,甚至把斷裂的琴頸砸向音響。出乎意料的是,觀眾對這種破壞性的表演反應極為熱烈。第二天,在另一個場地,有人喊:「砸吉他!」Townshend 想了一下——既然觀眾買帳,那就砸吧。搖滾史上最具標誌性的舞台動作之一,就這麼從一個意外開始了。
The Who 的宣言書。整首歌建立在一個 D power chord 的基礎上——沒有和弦變化,沒有旋律性的副歌,只有純粹的節奏暴力。Townshend 的吉他 riff 來自一個簡單的 D power chord,然後在第四拍上快速加入一個 hammer-on 到 E 音——這就是整首歌的吉他動機。這首歌最革命性的是結尾:在一片 bass solo(John Entwistle 的經典 solo)之後,Townshend 用吉他在音箱前製造持續的 feedback,然後主唱 Daltrey 開始模仿口吃地唱歌——這是在模仿當時青少年在緊張或興奮時口吃的社會現象。因為「my generation」這個短語在歌詞中被反覆以口吃方式唱出,BBC 一度禁播這首歌,認為它「不適合廣播」。但這正是重點——這首歌是年輕人的憤怒,不需要 BBC 的認可。
中文圈常被誤稱為〈Teenage Wasteland〉——因為副歌一直在唱「teenage wasteland」,但這只是歌詞的一部分,不是歌名。這首歌是 Townshend 對電子音樂與搖滾融合的完美示範。開場的合成器循環來自他對印度靈性導師 Meher Baba 和美國極簡作曲家 Terry Riley 的致敬(歌名就是「Baba + Riley」)。Townshend 用一個 Lowrey 管風琴的預設節奏模式,搭配他的早期合成器,錄製了一條長達五分鐘的電子循環(當時沒有 MIDI 或 sequencer,他是用錄音帶手動剪接的)。Townshend 的節奏吉他在歌曲中間切入——一個強大的 Drop D power chord riff,在整首歌曲中幾乎固定不變。結尾由 Keith Moon 的鼓爆發和 Roger Daltrey 的小提琴式長音高唱——這首歌從電子冥想開始,以純粹的搖滾能量結束。它是 Who's Next 專輯的開場曲,也是搖滾史上最偉大的開場曲之一。
一首關於政治幻滅的史詩。開場是 Townshend 在合成器上彈奏的一個反覆樂句——這個合成器 bass line 是用 EMS VCS 3 合成器錄製的,聽起來極具現代感。然後吉他和鼓在九分鐘的歌曲中逐步疊加。最令人難忘的時刻是歌曲尾聲——在最後一個副歌之前,全曲突然靜止,只剩下 Daltrey 的尖叫(「Yeeeeeah!」),然後全部樂器同時爆發切入最後的副歌。這段「尖叫後的爆發」被很多樂評人認為是搖滾錄音史上最具衝擊力的三秒鐘。Townshend 的吉他 solo 在整首歌中不是很突出——因為重點是編曲的動態,而不是吉他手的技巧。這正是 Townshend 的哲學:吉他是為了服務歌曲,而不是展示自己。
來自搖滾歌劇《Tommy》中最知名的單曲。這首歌的故事:Tommy(主角)是一個彈球(pinball)天才——他雖然又聾又盲又啞,但彈球技術無與倫比。Townshend 的吉他 riff 在這首歌中非常特別——它模擬了彈球機的聲音效果。開場 riff 是一連串在 Drop D 調弦下的快速琶音,然後在副歌中變成一個從低到高的力量爬升。solo 部分他使用了手指撥弦(fingerpicking)而非撥片——這在他的作品中很少見。有趣的是:這首歌原本不在 Tommy 的曲目中——音樂記者 Nik Cohn 評論說 Tommy 如果沒有一首熱門單曲就不會成功,於是 Townshend 在最後一刻寫了這首歌。後來 Cohn 承認那是他開玩笑說的,但 Townshend 當真了——而這首歌成了專輯中最受歡迎的曲目。
Townshend 自稱是自己「寫過最複雜的歌」。這首歌的吉他編曲充滿了層層疊疊的聲部——節奏吉他在右聲道彈 power chord,另一把節奏吉他在左聲道彈 open string arpeggios,然後主吉他 riff 在正中央。整首歌的和聲結構非常豐富,包含了多個轉調和半音進行。Townshend 在訪談中說過他花了很長時間才把這首歌的編曲搞清楚——「因為我在腦子裡聽到的比我的手能做到的更複雜。」這首歌也是 Keith Moon 最喜歡演奏的鼓曲之一——他的 tom-tom 過門在整首歌中飛奔,幾乎和吉他一樣引人注目。它達到了英國排行榜第 10 名,是 The Who 在 1960 年代的最高排名單曲之一。
Pete Townshend 的影響力橫跨了整個搖滾史的後半段。他是 power chord 的普及者——沒有他,就不會有龐克(Ramones 的每一首歌幾乎都是 power chord 加上風車式刷弦),不會有重金屬(Black Sabbath 和 Led Zeppelin 雖然也在用 power chord,但 Townshend 更早、更系統),也不會有 grunge(Kurt Cobain 的吉他風格——從破音到砸吉他——完全是 Townshend 的延續)。
他的搖滾歌劇概念直接影響了後來的概念專輯運動——從 Pink Floyd 的《The Wall》到 Green Day 的《American Idiot》,所有有敘事結構的搖滾專輯都欠 Townshend 一份靈感債。《Tommy》在 1969 年的 Monterey Pop Festival 演出後,讓 The Who 從英國的次級樂團一躍成為全球巨星——而他在舞台上砸吉他的畫面成了全世界報紙的頭版照片。
Townshend 的創作才華不僅僅體現在吉他上。他是 The Who 絕大部分歌曲的詞曲作者——從青春的狂怒(〈My Generation〉)到政治的沈思(〈Won't Get Fooled Again〉)到靈性的探索(〈Baba O'Riley〉)到身份認同的掙扎(〈Quadrophenia〉),他的創作範圍之廣在搖滾史上少有人能匹敵。
他晚年投入了大量的音樂教育與慈善工作。他積極參與 Teenage Cancer Trust 的募款演唱會(自 2000 年起每年在 Royal Albert Hall 舉辦),同時也是反地雷組織的支持者。2015 年,他被英國政府授予 CBE 勳章,以表彰他對音樂與慈善的貢獻。
《Rolling Stone》將 Townshend 列為史上最偉大吉他手第 10 名——但一個發明了 power chord、風車式刷弦和砸吉他的吉他手,排名從來不是重點。重點是:如果沒有 Pete Townshend,搖滾樂不會這麼暴力、這麼誠實、這麼有破壞力——也不會這麼有趣。
Townshend 在 Ealing Art College 時期學的其實是傳統的爵士吉他——他曾跟一位爵士吉他老師學習 chords 和 fingerstyle。他的 jazz voicing 偶爾會在他的作品中偷偷跑出來,例如〈Pinball Wizard〉的 bridge 部分和〈Eminence Front〉中的和弦進行。但他在 The Who 中刻意壓抑了這一部分——因為 jazz 不是樂團需要的語言。
根據 Townshend 自己的回憶,他最心痛的一次砸吉他發生在 1967 年——他把一把 1964 年的 Gibson SG(他最喜歡的吉他之一)在美國巡迴的一個場地砸成了碎片。那場演出後他試圖用膠水把琴身拼回去,但已經無法修復了。他後來在訪談中說:「我現在還是會夢到那把 SG。」這也解釋了他為什麼後來在台上砸吉他時,使用的通常是廉價的 Fender Telecaster 復刻版或特別準備的備用琴,而不是他最心愛的樂器。
答案是〈My Generation〉。Townshend 多次在訪談中表示他對這首歌「充滿矛盾的感情」——他理解這首歌對樂迷的意義,但作為一個六十多歲的人,他已經不認為自己需要「我的世代」這種青少年憤怒代言詞了。他甚至開玩笑說:「我可以寫一首歌叫〈我的關節炎〉。」儘管如此,在現場演出中他從未拒絕演奏這首歌,因為他知道觀眾需要它。
Townshend 在 1960 年代末期成為印度靈性導師 Meher Baba 的追隨者。《Tommy》的故事結構深受 Meher Baba 的靈性教誨影響——Tommy 最終成為一個靈性領袖,而這正是 Townshend 閱讀 Meher Baba 的著作後的創作靈感。他甚至一度創立了一個名為「Baba Foundation」的組織來推廣 Meher Baba 的理念。但在 1970 年代,Townshend 對 Baba 的信仰逐漸淡化——他後來承認當時是在尋求某種精神寄託來應對樂團內部的壓力。
The Who 的節奏組——Townshend 的吉他 + John Entwistle 的貝斯 + Keith Moon 的鼓——被普遍認為是搖滾史上最瘋狂也最有默契的組合。Moon 的鼓聲不是跟隨吉他,而是追趕吉他——他的 fill 和 crash 永遠比 Townshend 的 downstroke 快半步,創造出一種永遠在崩潰邊緣的聲音。有一次 Townshend 在舞台上轉過身去看著 Moon 打鼓,Moon 對他大喊:「別看我——你在讓我笑!笑的時候我沒辦法好好打鼓!」Townshend 回答:「你從來沒有『好好打鼓』過——你只是在製造噪音。」Moon 大笑:「對,那就是我的工作。」